台湾3辆车在高速公路被撞起火 造成6人受伤******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速公路3号南下宝山路段4日上午发生连环追撞事故,一辆预拌混凝土车未注意车前交流道回堵,直接冲撞回堵的排队车潮,当场造成3辆自小客车被撞并起火,现场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为严重。警方指出,后续将由新竹市消防局厘清起火原因。
预拌混凝土车撞上3辆自小客车,其中2车完全燃烧。(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记者巫鸿玮 翻摄)据了解,这起事故发生在宝山路段南下99K处,靠近新竹系统交流道与宝山交流道之间,上午8时许,杨姓男子驾驶预拌混凝土车行驶在外侧车道时,疑似未注意前方从交流道回堵的车流,竟当场冲撞上去。
预拌混凝土车撞上前方的2辆汽车及1辆小货车后,其中被撞的小货车当场起火,因火势猛烈,还蔓延到另外2辆被撞的汽车,其中小货车及汽车都被烧成废铁,现场场面混乱,更一度造成后方严重回堵10公里,不少正要前往竹科上班的民众都塞在路上。
警方指出,事故造成6人受伤送医,不过伤者意识都清醒,但其中有1人重伤、1人中伤,其余4人轻伤,驾驶员皆未酒驾,将进一步厘清事故发生原因。另外,车辆起火交由新竹市消防局鉴识。
警方呼吁,用路人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行车应保持安全距离、随时注意前方动态,不要超速不要疲劳驾驶,在接近交流道口或是塞车时,视线要看远并提早减速,发现回堵时先按下双黄警示灯提醒后方车辆跟着减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以确保行车安全。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